李洪志大師善化人心一例

文: 河北邢台法輪功學員

【明慧網】我是河北法輪功學員,是個七十多歲的老人。

學法前我一字不識,學法半年能通讀三百多頁的《轉法輪》了;絕經多年又來了例假。神奇吸引三個女兒、兩個妹妹並連帶親朋好友走入大法修鍊。

全家靠兒子一人的工資過活,中國農民「窮」怕了,有病、災了沒人管,凡事都得靠自己,總盼發個意外財。

兒子是快遞員。這天,從郵件堆中撿到一隻大屏幕漂亮的智能手機,不知是從哪個郵箱中掉出來的。公司的潛規則:誰撿了東西歸誰,丟了郵件公司賠。

兒子把手機拿給我看,兒子說;別人怎麼做他也怎麼做,手機就不還給公司了吧?兒子沒有修鍊,我讓他自己想想該怎麼辦。

我聽李洪志師父講法錄音時,兒子在旁邊也跟著聽了。聽到第四講師父講的「失與得的關係」,說一位買彩票中獎的學員,把中獎的兒童車錢送單位贊助的事,他似乎聽懂了宇宙中的一個理在——要了不是自己的東西要失德,要償還。

幾天後,我問兒子「手機怎麼處理的?」「早還公司了!」「好!真好!」大法的神威,不僅善化法輪功學員,連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都能主動做到高標準要求自己,家裡經濟條件差,同樣不貪不佔。而在當今社會敗壞的人看來,能坑人、騙人是本事,認為拾金不昧的人多麼傻!

過了不久,兒子說公司給他從新劃區了,他分到郵件集中的肥區,穩穩噹噹的比以前的收入增加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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